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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毒患者未痊愈建议不要怀孕

2015-08-21 20:21来源:99健康网

   梅毒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性病,但是多数的患者对于这一疾病的认识不是很深。那么这一疾病的患者该如何自我护理呢?在治疗的过程中又该注意什么呢?下面给大家介绍梅毒的护理与治疗常识须知,供大家参考。

  梅毒的日常护理须知

  不宜怀孕

  除了以上这些注意事项之外,专家表示,一旦患者在病症没被治愈前发生了妊娠,那么治疗就要尽早开始。而是否保留胎儿,则应该根据孕妇的意愿执行。如果二期梅毒发生时会出现全身反应,那么就需要卧床休息。在患病期间应该注意营养的补充,增强自身机体的免疫力。

  注意生活细节

  早期梅毒患者是具有较强传染性的,而到了晚期,梅毒传染性虽然会逐渐地减小,但也应该小心地进行防护。例如:对于自己的内裤、毛巾等物品,应该及时地进行单独的清洗。也可以选择煮沸消毒。不应与他人同盆而浴。

  注意劳逸结合

  梅毒患者应该注意劳逸的结合。在日常生活中,可以进行必要的功能锻炼。同时,也应该保持良好的心态。实验表明,积极良好的心态,可以影响机体的免疫系统,提高免疫能力,对患者的康复与治疗有一定的帮助。

  尽量避免性行为

  专家指出,梅毒患者在未治愈前应禁止性行为,如有发生则必须使用安全套。对患梅毒的孕妇,应及时给予有效治疗,以防止将梅毒感染给胎儿。未婚的感染梅毒者,最好治愈后再结婚。

  足量用药的原则

  青霉素对梅毒螺旋体是具有杀灭作用的,其副作用小。因此,只要在医生的指导下,坚持治疗,就会减少并发症,恢复健康的机体。而在患者进行治疗期间,其配偶也需要进行检查,必要时应接受治疗。并且在治愈后也要按要求进行定期的复查,如果有复发的征兆,就要加大抗生素的用量。

  梅毒的治疗误区

  没有症状就不用治疗

  有的患者在感觉症状消失后就不再治疗,也不去医院复查的做法是不对的。因为皮肤性病专科医生治疗梅毒远不像想象的那样简单。梅毒治愈的标准不仅是临床治愈,即症状、体征消失,而且还要达到血清学治愈,即血清中梅毒螺旋体消失。在治愈后的两年内还应进行定期随访(复诊+血液检查):第一年,每3个月复查一次;第二年,每半年复查一次。

  性传播是唯一途径

  对于梅毒的传播途径,很多人会毫不犹豫地归咎于性。诚然,在梅毒的传播途径中,性行为名列首位,但除此之外,破损的表皮与带有梅毒螺旋体的浴具、衣物等接触,或者直接接触患者受损的皮肤黏膜,也有可能使梅毒螺旋体进入人体导致发病。

  梅毒能终生免疫

  有的患者认为,得过一次梅毒后会终生免疫。这种认识是错误的。当人得了梅毒时,机体对梅毒螺旋体不产生特异性免疫,因此梅毒不能终生免疫,治愈后再接触仍可再感染。

  抗生素万能

  有的患者认为,只要注射或服了抗生素,梅毒螺旋体就会一扫而光。这种认识是不对的。梅毒虽然可以用抗生素治疗,但梅毒螺旋体不是对所有的抗生素都敏感,因为梅毒螺旋体每30~33小时繁殖一次,因此要选择敏感、血药浓度维持时间长、注射次数少的青霉素,如苄星青老素。

  只治自己不治性伴侣

  一些性病患者在治好之后,在不再有外遇的情况下,又多次复发,就是因为他们自己治好了,未让配偶治疗,结果通过夫妻间的性生活又多次罹患同一种病。因此,患者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,应当开诚布公地告诉配偶,并同时到医院检查、治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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